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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心这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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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征不征,这些原则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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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属于员工开展工作的必要支出,免征个税!


我们先看一个常见的案例:入职新公司,员工确认被录取后,单位会报销员工入职体检的体检费,这笔费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案是:不需要。


深圳市税务局明确回复:该笔体检费属于员工开展工作的必要支出,企业为员工承担的相关费用,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也就是,属于员工开展工作的必要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再举例子说明。


【例1】工作服


(1)属于“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如滑雪场员工工作时穿的滑雪服、酒店员工工作时穿的西服),属于员工开展工作的必要支出,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2)属于劳保范围的工作服(如建筑业工地上的安全帽等),属于员工开展工作的必要支出,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3)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的服装或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服装,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合并员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


【例2】防暑降温费或防暑降温用品


(1)企业实际发生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属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向职工发放的非货币性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 


(3)企业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税【1994】89号)第二条规定,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


2
企业的储蓄存款收入,适用于免征个税的规定?


【例3】企业储蓄存款利息也适用免征个税


我们都知道纳税人取得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税,那么企业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也能免征个税吗?


企业疑惑:我是合伙企业,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可以适用财税[2008]132号文件中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深圳税务答:不需要!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国税函[2001]84号)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同时,根据《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有关规定,合伙企业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应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利息所得,可适用财税[2008]132号相关规定,即自2008年10月9日起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误区!
这些情况不适用免征范围!


但,并非所有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都能适用于免征个税,其中税务风险不可不知!

1
误区:凡是公司统一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4】以误餐不出名义发放的补贴、津贴,要征收个税!


举例:2019年7月起,甲公司决定给在职员工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午餐津贴,甲公司财务人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午餐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财务人员理解的正确吗?

税务局明确: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文件规定:



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
误区: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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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2021-12-1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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