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合法合规么?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充分的标明了税务总局对灵活用工平台本身是认可的,同时也明确了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未注册个体工商户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 经营所得”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中第三条“关于明确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作为经营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取的收入可能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两大类。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多退少补。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经营所得税率表,按年计税。 因此,灵活用工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作为经营所得计税,要根据纳税人在平台提供劳务或从事经营的经济实质进行判定,而不是简单地看个人劳动所依托的展示平台,否则容易导致从事相同性质劳动的个人税负不同,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比如,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兼职教师,在线下教室里给学生上课取得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在线上平台的直播间给学生上课取得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税,同一性质劳动,不 综上所诉灵活用工是合法合规的,企业可以通过灵活用工来缩减成本,个人也可以通过灵活用工来增加收入。 什么行业适合使用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包含劳务派遣、外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实习等劳务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临时性人员的用工方式。是企业优化成本提高利润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税务筹划的落地方案之一。灵活用工的形式更适合代驾、直播平台、外卖平台、物流平台中人员劳务收入发放。并且适合新零售,交通,餐饮等传统行业转型后,人员薪资的发放。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灵工之家、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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