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Q1 申报 属制造业小微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类型的,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缴纳的申报操作如下: // 温馨提示 /// 若属制造业中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类型,则缴款提示为:请您确认是否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并选择享受《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50%延缓3个月缴纳政策。 Q2 延缴税款期限查看 点击“税款缴纳”下的一种缴税方式,可查看延缴税款缴税期限(如下图)。 Q3 申报更正 若符合延缓缴纳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没有选择享受该政策后期又要享受的,可以点击“启动更正”进行更正申报。 // 温馨提示 ///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流程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若更正申报后出现多缴税款的,目前只支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线办理退税。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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