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灵工薪税专家
搜索
 发帖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操

摘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 ...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符合延缓缴纳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自行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享受延缓缴纳,以在扣缴端申报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Q1

申报

 属制造业小微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类型的,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缴纳的申报操作如下:

 纳税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相应数据填写完毕,点击【提交申报】,若本期申报有应补税款,系统弹出“缴款提示”(如下图);

// 温馨提示

//


      若属制造业中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类型,则缴款提示为:请您确认是否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并选择享受《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50%延缓3个月缴纳政策。

纳税人根据提示自行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税款。选择“符合并享受该政策”,点击【确认】按钮可继续申报;


若选择“确认不享受该政策”,需下拉选择不享受原因。


Q2

延缴税款期限查看

点击“税款缴纳”下的一种缴税方式,可查看延缴税款缴税期限(如下图)。

Q3

申报更正

若符合延缓缴纳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没有选择享受该政策后期又要享受的,可以点击“启动更正”进行更正申报。

// 温馨提示

//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流程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若更正申报后出现多缴税款的,目前只支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线办理退税。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灵工之家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平台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说点什么...

已有0条评论

最新评论...

本文作者
2021-11-30 16:28
  • 0
    粉丝
  • 10057
    阅读
  • 0
    回复

关注灵工之家

扫描关注,了解最新资讯

联系人:钱经理
电话:130 5118 8181
EMAIL:BD@linggongzhiji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日报综合业务楼12层
热门评论
排行榜

扫码联系关注我们

灵工之家

官方微信

灵工之家

联系薪税老师

全国服务热线:

400-0022-081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日报综合业务楼12层

商务合作:130 5118 8181

BD Email:BD@linggongzhijia.com

邮编:100023

温馨提示:所有产品及展示信息均由入驻灵工平台提供及网络公开资讯整理,仅供参考。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 2021-2024  北京灵工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灵家信息     京ICP备2021008724号-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13360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