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发票类问题 (1)发票丢失处罚在网上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在网上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业务,可以关注事项进度,如需简易行政处罚,事项进度将有提示。可以通过【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简易行政处罚】功能办理简易处罚业务。 答:该情况一般是由于企业未添加购票员或购票员未实名,新增购票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经办人维护(新增、变更)】新增购票员信息,实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关联新用户。 02 信息报告类问题 (1)单位地址有变化,如何在网上变更登记? 答:如需变更生产经营地址,请点击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在变更项目中选择勾选非涉证登记信息变更,选择生产经营地址,将变更后内容填写后提交。如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在电子税务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中,勾选涉证登记信息变更,核对无误后提交。 (2)三方协议的缴款账号变更如何办理?是不是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呢? (3)我是北京市建筑单位,注册地在亦庄,在本市其他区的建筑施工项目需要做开票预缴,请问在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 答:首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模块办理跨区税源登记业务,待受理成功后可继续办理预缴申报业务。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税务局当前仅支持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预缴申报,请点击电子税务局主页右上角企业名称处“选择主管税务机关”,选择施工地址对应的跨区主管税务机关,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可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跨区建筑服务预缴申报。如您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预缴申报。 03 国际业务问题 现在对境外支付备案只需首次支付时备案,那后续支付时如何获取备案信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如此次为历史合同后续支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模块,在”办理状态“栏目下进入【查看详情】,即可查到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对外支付备案的历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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