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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账户“透明化”带来的主要影响

摘要: 在CRS之前,中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税务协议,但这些协议主要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信息交换只能根据申请启动,成本高,效率低,效果差。根据AEOI标准,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一个国家或地区 ...
在CRS之前,中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税务协议,但这些协议主要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信息交换只能根据申请启动,成本高,效率低,效果差。根据AEOI标准,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务居民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每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主管部门提交上述账户信息,然后由该国或地区的税务主管部门与账户所有者的居民国税务主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或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1.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透明。
根据CRS规定,所有参与国的金融机构都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收集者,收集对象是非居民企业和个人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收集金融账户信息的金融机构有四种:(1)存款机构是指接受存款的各种银行或类似机构;(2)托管机构是指为他人持有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和服务相关收入超过总收入20%的机构;(3)投资实体是指过去三年的主要经济活动是指为客户或代表客户提供特定业务的机构。如果某机构受到其他CRS协议规定的金融机构的专业管理,收入主要来自金融资产的投资、再投资和交易,该机构也将被认定为投资实体;(4)具体保险机构,即从事具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和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或控股公司。对于新开的个人或公司账户,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交换。

同时,为了避免潜在的逃税可能性,CRS制定了充分的逃税规则,通常是税收居民身份识别和对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渗透原则。例如,对于积极的非金融机构,通常没有识别、收集和申报金融账户信息的问题。对于消极的非金融机构,应该使用渗透规则来识别实际的控制者,看看是否需要申报。例如,外壳公司被视为典型的消极非金融机构。
2.涉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
CRS的启动确实给海外金融资产和账户带来了巨大的合规风险,国内税务部门无法掌握的交易信息变得透明。如果海外金融账户所有者产生海外收入,必须根据国内税法立即申报纳税。否则,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纳税申报义务。《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从中国境外获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天内将应纳税款纳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否则,税收滞纳金将发生,标准是每天5/10000。
行政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隐瞒海外收入涉及三个层面的行政责任:(1)未按时申报,相应的税收征管法第62、64、68条。(2)逃避追缴税款,相应的税收征管法第65条。(3)逃税,相应的税收征管法第63条。
刑事责任。有些国家在提供信息时,可能会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对方国家提供刑事豁免,以保护投资者的安全和积极性。从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看,逃税可以无限期追究责任。
相关案例:
由于财富保值增值、资产风险分散、避税、继承、养老、子女教育、海外移民等各种原因,大量已经完成财富积累的高净值人士经常使用以下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海外金融账户:
1.蚂蚁搬家收集人数转移资产。违反了个人不得以拆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算和国内个人结算年度总额管理的要求。从2017年开始,外汇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的监控,使得外汇购买过程更加复杂,对外汇购买目的的监管更加严格。
第二,地下钱庄洗钱。利用这种交易方式跨境转移资产的主体复杂,包括走私、贩毒等罪犯和恐怖分子。
3.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将资产转移到国外。典型的例子是利用虚假的海外贸易合同欺骗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外汇出口,少报出口,多报进口等。
4.以投资形式将资产转移到国外。资本转移到国外基本合法,资本在国外被非法占有或挪用。
5.使用信用卡工具将资产转移到国外。资金可以通过使用信用卡在国外大量消费或兑现转移到国外。
6.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将资产转移到海外。通过高进低出或应收账款,与海外公司清空国内企业资产。
7.通过海外特定相关人员转移资金。特定相关人员在其他国家获得合法身份,以投资的形式在中国设立机构,以相关交易的形式转移资产。
随着海外金融账户涉税的收集和交换,上述非法资产转移的法律风险将大大增加。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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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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