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长,提高效率。 至于信增量,《通知》要求5家大银行全年增长30%以上(两增两控中的两增是指单户信贷总额低于1000万元(含)的小企业贷款同比增长率不低于各种贷款同比增长率,有贷款余额的账户不低于去年同期。这里的小企业包括小企业、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主。)。邮政储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努力实现普惠小企业贷款的两个增长目标。截至今年3月底,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45.66万亿元,其中普惠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6.81万亿元,比去年增长33.87%,比各种贷款增长21.39个百分点;2740.04万户,比去年增长531.7.78%。 (二)新增首贷数量高于去年,大银行应纳入绩效考核。 成立之初,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流动性、偿还能力等数据质量上存在一定缺陷,经常被银行拒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的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连续两年增加首次贷款账户数量的要求,引导银行金融机构扩大金融垄断面,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继续增加首贷、续贷、信贷,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的中长期信贷支持。要求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2021年增加7.91万个小微企业法人首贷,高于2020年。今年第一季度,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增加了7.91万个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75万个。对于首次贷款,《通知》也定性为首次贷款。首次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客户。银行首次向客户发放贷款前,通过银行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客户没有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发放贷款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首次贷款统计数据以1104系统S64报表数据为准。 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努力实现2021年小企业首次贷款数量高于2020年。并强调,大型银行应将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比例纳入内部绩效指标。(值得注意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季度记者招待会明确,普惠金融指标在银行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例不低于10%。 增加第一个贷款账户是监督和强调的重点。娄建议,2020年,银行中小企业增加第一个贷款账户的数量将大幅增加。为了实现今年的目标,银行需要进一步减少金融服务,围绕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和个人商店提供信用服务。 ㈢合理确定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 在利率方面,《通知》提出,商业银行应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趋势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1年新发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2020年保持稳定。 据悉,去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4.5%。到2020年,工商银行新发放的普惠贷款平均利率为4.13%,比去年下降39个基点。还有地方监管部门通过特殊数据统计表监控普惠贷款的利润指标,通过实际收入减去当年平均FTP支出、经济资本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税收成本,获得当年平均普惠贷款的利润率,即当年平均普惠贷款的日平均利润率。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通知》提出,银行各机构应着眼于小微企业融资的痛点和难点,积极优化信贷服务的各个环节。同时,《通知》指出,银行业需要深化内部合作机制,利用技术资源为供应链上下游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供应结构。 四是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应继续稳步下降。 更好的制定一些差异化政策。其中之一就是资金供应商的差异化。引导商业银行从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中对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解决小微企业业务成本收入核算中的不划算问题,提高基层机构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以小微企业贷款为例,通知中提出了不少于50个基本优惠的指导,实际操作中的一些银行优惠已经达到100多个基本点。当然,还有其他内部评估、风险管理、尽职免责等。,形成差异化机制。在合规范围内,鼓励通过信用资产证券化、信用资产直接转让等业务激活信用存量,用于持续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鼓励拓宽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积极化解风险。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信用免责和不良容忍度要求,同时综合运用金融技术优化服务,使金融资源准确滴灌。 第五,2021年度差异化考核。 1.五大银行应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普惠贷款增长30%以上。邮政储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普惠贷款的两个增长目标。 2.大型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除外)、股份制银行应加强对单户信用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应加强对单户信用500万元以下中小企业的信用支持。 三是地方法人银行。 各银行保监局应督促辖区内法人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中小银行)全面实现普惠型中小企业贷款的两个增加目标。同时,将辖区内法人银行发行的单户贷款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贷款纳入统计监视(以S71报告书中不含票据的折扣和折扣业务数据为基准),加强指导。 在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信用计划总体达到两倍的前提下,银保监局可以独立评估个别法人机构。 (1)对于2020年实现普惠中小企业贷款监督审查目标,普惠中小企业贷款馀额占本行贷款馀额一定比例以上的法人银行,经当地银监局同意,可适用差异化审查要求,确保普惠中小企业贷款馀额和有贷款馀额的账户数量至少在年初。 ②经当地银保监局同意,对于涉农贷款占本行各种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将其监管评估口径扩大到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普惠型其他组织和个人经营性(非农户)贷款,单户贷款总额在5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以下简称扩大口径)可以比较第一条规定,扩大口径,适用差异化评估要求。 ③第一项称为一定比例,各银保监局可参照《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监督评价方法(试行)》的评价指标表第1.3项,根据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确定。 申请差异化审查的,应当在提交信用计划的同时向监督部门书面申请。大银行、股份制银行的申请由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审查,地方法人银行的申请由各银保监局审查。 4.开发银行、政策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这类机构没有设立小微企业贷款评估指标,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户数等情况应持续监控。 开发银行和政策银行向合作银行提供的贷款资金应单独统计,不包括1104系统S63、S64、S65、S71等报告,不同于直接向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 |
扫描关注,了解最新资讯
说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