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外捐赠自产商品,应如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申报? 实践中,实物捐赠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情况,纳税人只要运用一定的方法,这种业务就不难处理。在具体纳税申报时,要做好以下几点,以完成纳税调整和申报。 二经营:视同销售,对外捐赠。 环节三:认定销售,确认捐赠支出金额,调整捐赠支出的纳税。 附表三:《特定销售企业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调整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清单》。 A。 案件。 本企业为普通增值税纳税人。2020年,A企业通过C基金会向某地中小学校捐赠了一批自产产品。商品成本是80万元,市场价格是100万元。A企业当年实现会计利润825万元。关于这一捐赠的支出,A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入:非营业支出93万元。 存货:800,000元的存货。 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如不考虑其他因素,A企业这笔对外捐赠业务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并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解析。 对自产货物的对外捐赠,涉及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以及销售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要把二者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理论来具体处理。 在经营实质上,A企业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企业所得税应视同销售处理。具体地说可以分解为两个经营活动:“视同销售”和“捐赠”。因A企业在会计上未计收入,将自产货物对外捐赠视为销售处理,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视同销售,并作相应的纳税调整。 在具体纳税申报时,A企业可以通过三个环节,即“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所带来的捐赠支出金额确认”和“捐赠支出纳税调整”三个环节,通过《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70)三张附表,进行完整的纳税调整及申报。 ” 认定销售环节。 A企业应按照自产商品的市场价格,确认为销售收入100万元;对自产商品实际成本,确认销售成本视同为80万元。对应的金额应分别填报在《认定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8行“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及第17行“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成本”栏次。因此,A企业应纳税调整额为100-80=20(万元)。 确定捐赠支出金额的环节。 A企业经核算确认的捐赠支出为80+13=93(万元);税项中确认的捐赠支出为100+13=113(万元);应纳税调减113-93=2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的规定,具体填报时,应填写《纳税调整项目清单》(A105000)第30行“扣除类—其他”事项,“账载金额”栏次填报93万元,“税负金额”栏次填报113万元,“纳税调减20万元”。 捐助支出的纳税调整环节。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A企业发生本公益捐赠的支出,按利润总额的12%限额扣除,超出部分可结转3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A企业的税前扣除限额为825×12%=99(万元)。 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第1列“账载金额”确认的捐赠支出金额(A105070)第1列“税金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确认的捐赠支出金额(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确认的捐赠支出金额(A105000)第30行明细表(A105000)中确认的捐赠支出金额(A105000)第30行确认的捐赠支出金额(A105000)第30行明细表(A105000)第30行明细表(A105000)第30行明细表(A105000)第30行明细表(A105000)第30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列税金调整项目这时,A企业应纳税调整的113-99=14(万元)。 从整体来看,A企业在“销售视同销售”环节,应纳税增加20万元,在“捐赠支出金额确认”环节,应纳税调整2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影响为0。对企业所得税实际影响的是第三个环节,即“捐赠支出纳税调整”,A企业应纳税14万元。 建议。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到位,仅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和《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对两个环节进行了纳税调整。因此,很有可能造成企业多调增多缴多缴的现象,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为此,建议纳税人根据报税表填写说明,理清税务处理思路,分解两项业务,按照三个环节,正确进行纳税调整,准确进行纳税申报,避免税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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