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即时物流、新媒体等多种新业态的出现和快速进步,产生了适合现阶段经济环境和新兴产业的新需求,如灵活就业。共享经济模式产业发展的强劲趋势也使得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形式逐渐得到广泛应用。据统计中心统计,2020年国内共享经济模式参与者约10亿人。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公司进入了灵活就业的团队,越来越多的个人逐渐尝试成为灵活就业者或者发展第二职业。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灵活就业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多部门出文支持新业态下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形式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 1.政策激励支持灵活就业。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世界经济环境和就业环境影响很大。为了更好地修复社会经济,国内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保障就业的政策,鼓励灵活就业。 (1)鼓励提高新的就业模式,如共享员工,充分调动数字经济储水池的功能。 2020年4月10日,中国发改委、中央网、中央网络通信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推进上云用数智慧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的进步,充分调动数字经济储水池功能。 ②大力推进微型社会经济,鼓励第二职业创新,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人服务平台。 2020年7月15日,中国发改委、商务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进步、激活消费市场、推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微信业务电商、网络直播等多元化自主就业和分时就业。大力推广微社会经济,激励第二职业创新。支持创建灵活就业和共享用人服务平台。 ③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 2020年7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灵活就业规模大,空间大,是稳定就业的有效途径。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正确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④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采取14项措施促进灵活就业。 2020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采取14项措施促进灵活就业。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式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是劳动者就业收入创造的有效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养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明确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进步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增加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⑤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体系。 2020年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以新格式引领新消费加速进步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快在电子商务、共享经济模式等领域颁布相关配套管理体系;支持灵活就业,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体系,促进新格式新员工参与社会保险,扩大保险率。 ⑥支持企业间发展共享就业。 2020年9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共享就业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支持企业间共享就业的发展,对共享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工伤事故责任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解释。 ⑦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从服务平台获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收入。 2020年10月19日,国家税务局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765号《关于从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的回答意见明确表示,灵活劳动者申请注册设立个人用户,或者没有注册但在服务平台上从事生产制造、经营性质活动的,其收益属于经营收入应税项目。 ⑧允许灵活参加工伤保险。 2020年1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监察收集部分转让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转让意见明确提出了关于健全稳定就业保障民生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制度;促进基层实施跨省共享社会保障信息和跨省业务;允许灵活参与工伤保险。 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独立缴纳社保。 最近,18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发布了企业社会保险费向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从2020年11月开始,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其中明确征收范围包括无雇员个人用户、未参加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员工和其他灵活就业者,应按月向税务部门支付,扣除日的具体情况见灵活就业者扣除日历。 2.强化监管促进灵活就业平台标准化。 随着灵活就业领域的快速发展,灵活就业平台应运而生。灵活就业平台作为企业和灵活就业者之间的一种连接,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平台+员工的方式。在处理社会就业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处理灵活就业方式中企业及其个人的正式税务问题。 为了支持灵活就业平台的发展壮大,许多地方都采用了委托代征的方式来处理自由职业者的个人纳税问题。但是委托代征被滥用,一些平台取得资质后代征不正规,操作不合法等问题正规灵活就业这一领域混乱不堪。有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使灵活就业平台更加规范。 ②委托代征资格发放紧缩,多个非正规平台得到处理。 2020年6月,河南省税务局通知已签署委托征收协议的灵活就业网络平台企业认真完成自我纠正自我调查,尽快完成协议签署不规范、征收范围不明确等现象 7月,海南省开展了对委托代理征收的灵活雇佣平台的处理整顿行为,停止了近十几个灵活雇佣平台的委托代理征收资格的8月,许多省税局规定暂停委托代理征收资格的分发。 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提出不能以共享就业的名义完成非法劳务派遣。 2020年7月22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风办负责人吴表示,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不得以共享就业的名义完成非法劳务派遣,或者引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户,避免就业责任。 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面调查灵活就业平台状况。 2020年10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对企业就业灵活性相关情况的调查。为了尽快掌握劳动关系的变化,进一步探讨和完善相关政策,了解各灵活就业平台的企业动因、成本和税收相关情况,对平台的关键业务模式、合作企业状况、涉及关键领域和职业的不足进行了详细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规定平台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有利于进一步分析情况。 灵活就业为企业提供更低的就业成本和更高的运营效率。一个好的灵活就业平台可以合法正规地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 从国家对灵活就业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可以看出,灵活就业市场发展迅速,监管的持续干预也使灵活就业平台更加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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