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缺乏真正的交易基础。 部分灵活就业平台以委托代理征收为名,转卖发票的实际情况,或者发票类别与实际交易内容不一致,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合规风险。委托代理征收需要平台取得相应的资质,同时平台也要积极审查企业与自由职业者之间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发行发票。 ㈡替票报销。 有些企业要求用人单位以代票的形式报销服务费或劳务费,以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面临更高的风险,容易导致企业期间成本异常,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 ㈢双重身份雇员。 有的公司会把一些工作外包给灵活的就业平台,然后作为自由职业者通过平台让自己公司的员工作为自由职业者,从而通过平台以服务费或劳务费的形式向员工支付一部分工资。员工少交税,公司降低就业成本,获得可税前扣除的发票,平台也赚取利润。表面上实现了多方共赢,但在这种模式下,企业与平台之间的交易会被认为没有商业实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也有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面临很大的合规风险。此外,就企业所得税而言,企业还会增加进项税转出等额外的财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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