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灵工薪税专家
搜索
 发帖

共享经济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的相关法律责任及落实

摘要: 针对现行政策法规对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缺乏主体定位和责任认定依据,提出以明确思路、分类管理为指导思想,逐步明确并压实了灵活就业责任平台。1.以保障灵活就业服务提供者的权益,兼顾劳动力市场、数字化、可 ...
针对现行政策法规对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缺乏主体定位和责任认定依据,提出以明确思路、分类管理为指导思想,逐步明确并压实了灵活就业责任平台。
1.以保障灵活就业服务提供者的权益,兼顾劳动力市场、数字化、可持续、健康发展为主线。
侧重于共享经济服务平台、用人企业是否运用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对劳务提供商进行劳动管理。此处,我们可以参照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212号判决中关于骑手与美团劳动关系的裁判要旨:通过检查雇主是否接受日常管理、是否接受劳动报酬、是否属于雇主主要业务范围等因素来确定劳动关系,坚持规范企业合法就业、依法保护雇主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在认定用人单位有劳动管理事实时,应在内容上考虑是否存在具体的服务质量要求、扣罚标准、KPI考核、用户评价机制等量化因素;形式上,大数据算法系统进行的APP应用自动化管理也应纳入劳动管理考察。
当然,对灵活就业服务提供商的保护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灵活就业服务提供者应作为同等的市场主体对待。在此基础上开展的服务活动,原则上应按各负盈亏、风险自负划分权益责任。但是,共享经济服务平台或就业企业为规避就业责任,诱使劳动者转变为个体经营,属于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其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应当无效。
2.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自律为牵引,推进对共享经济服务的分类管理。
必须按照平台的业务领域、利润来源有效分担平台主体责任,对新的个体劳动者、就业企业以及社会保障税务部门在灵活就业中的作用,推进我国劳动法从二分法向三分法的过渡升级。详细的步骤如下。
首先,共享经济的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应该根据自己的业务类型积极遵守自己的规定。当前,行业领导平台可提供各种灵活就业的综合服务,如许可证处理、认证、业务分包、收入结算、智能报税、保险缴费等。其中,许可处理、认证、智能报税、保险缴费是其公共管理功能的服务类型,开展上述业务的共享经济服务平台应纳入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的企业监督目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18条的规定,立即提交业务数据,接受业务指导监督。
具备收益结算功能的平台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避免整收零付、长收短付过程中积累大量资金的现象。收拢长期租赁公寓服务平台经济领域资金的使用和风险控制,做好平台经济领域的金融自律与外部监管合作。
在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资金账户、银行征用、身份资料等敏感数据也必须严格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不被泄露、篡改、丢失。
具备经营承包和转包职能的平台,应遵守上述《网上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灵活就业服务相关信息展示和灵活就业服务交易配对等方面进行规范。总之,各种共享经济服务平台都可以对号入座,从其注册业务范围出发,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自身的主体定位,为灵活就业责任划分奠定了前提。
二是根据服务场景自主划分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具体地说,对于诸如外卖、网上租车、装修清洁等危险系数高、人员流动性大的职业场景,平台应充分告知其潜在的劳动风险,并对应对应于“劳资关系”、“劳资关系”的三分模式,以帮助求职者选择适合他们健康、专业技能和知识涵养的最佳方案。在原则上,建议高风险行业优先签订有劳动关系的就业协议,只有在充分履行通知义务之后,才能让劳动者变成个体工商户,签订合作协议,如对网络直播、远程教育等风险系数较低的职业场景,平台才能帮助求职者以新身份与自己或就业建立合作关系。
第三,共享经济灵活活就业服务平台要组织分时分类,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技能培训。因为共享经济服务平台为就业企业分担了责任风险,为了促进这种形式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对基础庞大的灵活就业服务提供者进行劳动法规宣传教育。针对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客观情况,平台在拓展业务范围、巩固用户粘性的同时,还应注重用户职业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劳动法对主体资格、劳动关系、权利救济等方面的认定条件,转变为个体经营者后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至少涵盖了上述高风险职业场景。可通过APP上显著位置的定期推送、业务分包岗前强制培训、典型就业纠纷案例讲座等。一次全方位、全方位的劳动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类劳动者的法治素养。
灵活就业越来越成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的发展模式,它越来越成为激发国内劳动力市场活力、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途径。由此衍生出的共享经济服务平台,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势,在保障就业民生、降低就业成本、分担社会保障税收管理压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和显著效果。与此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形式,这类平台在主体定位和雇佣责任上的违法风险也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分类监管、分类管理、分类培训、分类培训的思路,使之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市场秩序的前提下,规范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依法合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持和保证共享经济灵活就业服务平台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说点什么...

已有0条评论

最新评论...

本文作者
2021-8-6 16:27
  • 0
    粉丝
  • 5945
    阅读
  • 0
    回复

关注灵工之家

扫描关注,了解最新资讯

联系人:钱经理
电话:130 5118 8181
EMAIL:1150808811@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日报社综合业务楼12层
热门评论
排行榜

扫码联系关注我们

灵工之家

官方微信

灵工之家

联系薪税老师

全国服务热线:

400-0022-081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日报综合业务楼12层

商务合作:130 5118 8181

BD Email:BD@linggongzhijia.com

邮编:100023

温馨提示:所有产品及展示信息均由入驻灵工平台提供及网络公开资讯整理,仅供参考。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 2021-2024  北京灵工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灵家信息     京ICP备2021008724号-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13360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