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餐饮连锁企业有10家直营店,200多家加盟店,年营业额2500万元,利润600万元左右。企业主要成本、人员成本、租金成本、上游工厂原材料、兼职销售等。,主要收入包括初装费、下游原材料采购等。 解决兼职销售难的问题。 本店原有有的50多家餐饮店兼职销售,都是无底薪合作模式,提成高,没有发票提供过来,原来是用个人卡发的,风险很大。 推荐方案:引入爱税宝平台,采用灵活就业模式。餐饮连锁企业不直接与兼职签订协议,而是通过爱税宝的灵活就业平台与兼职销售人员签订协议。这种设置有以下优点: 平台与连锁企业进行交易,由平台向连锁企业开具6%的增值税发票。 平台为兼职销售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按生产经营方式扣除个人所得税0.6%。 兼职人员的收入按生产经营收入计算,无需参加年度个人汇算。 4.连锁企业与员工不是劳动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或劳动关系,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建立品牌管理中心。 连锁店收入的一部分是特许经营。最初使用的方法是用个人卡收取,或者用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前者有税收风险,后者需要支付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和税金。 应对措施:在税收萧条时期建立以个人独资形式的品牌管理中心,将原商标授权或转移到品牌管理中心,然后收取加盟费或品牌管理授权使用费,统一使用品牌管理中心费用。 利用独资企业的好处: 1.企业所得税不占25%。 2.个人所得税只有0.5-2.16%。 3.如果一年500万,税后可以达到484万,比一家公司多赚184万!对于一个品牌来说,还是不错的。 第三,建立采购中心。 这家酒店的连锁店本来是用个人卡支付的,收到钱后向第三者购买,销售给加盟店,有很大的税收风险。 回答: 建立采购中心,负责采购,要求加盟商通过中心合作完成所有采购。采购中心也注册在低税区,由个人独资企业批准征收。 它的优点是: 采购中心采用核定方式,核定后的税率仅为0.25-1.08%。 2.不含所得税的25%。 3.采购中心可以解决无票支出的问题,不需要成本票。 如果一家不够,可以多注册几家。 税收萧条的政策是什么? 目前,全国有许多税收地,如上海、浙江、山东、江西、河南等地都有类似的园区,采用总部经济模式,无需现场办公,无需现场办公,可通过远程APP远程开办。 主要有两个策略: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即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核定后的税率仅为0.25-2.16%。 第二,有限公司实行先征后返政策。也就是说,地方收入部分可以由企业缴纳增值税,最高可达80%,适合一般纳税人企业。 部分园区还支持一般纳税人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占3.5%。 总而言之,连锁加盟企业需要改变经营模式,独立建立品牌中心、采购中心,既可以解决原来使用个人卡不规范的风险,又可以起到合理的节税作用。商业模式的转变,可以使企业更加规范,为下一步的融资扩张上市发展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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