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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围观!自然人代开,10万以下发票

摘要: 济南自由贸易区给平台经济和自由职业者一个大红包。第一,事件的起因。(会议现场)2019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副局长宋永信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地区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提到地区相关税务措施必 ...
济南自由贸易区给平台经济和自由职业者一个大红包。
第一,事件的起因。
(会议现场)
2019年10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副局长宋永信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地区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提到地区相关税务措施
必须减免平台企业代理增值税发票。支持规范会员管理的自由贸易区平台企业健康发展,自然人会员可以由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总结增值税发票,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免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二,最新进展。
自由贸易区官网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以下消息:
为了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地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推进(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地区税务服务创新的实施方案》。文件从优化税务流程、升级税务服务等方面制定了21项具体措施。为了便于进一步相关政策,整理了6项政策问答。
...
第二个问题: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哪些平台企业可以代表他们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减免?具体措施是什么?
回答:实行标准化会员管理的自由贸易区平台企业暂时可以由平台企业汇总代开前端自由职业者提供服务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对自由职业者实行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用,地方教育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实行标准化会员管理的自由贸易区平台企业是指自由职业者提供的服务应具备GPS轨迹信息;平台负责记录和存储自由职业者的轨迹信息,并随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平台负责收集每个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信息。如果超过1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平台向自由职业者支付的费用应通过银行或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第三,国家对平台经济的定位。
7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
会议指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的新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它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境融通发展和双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尤其是增加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国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我们应该遵循规则,顺势而为,支持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1.发展平台经济的新形式。满足群众需求,发展互联网+服务业,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教育、养老、家政、旅游、体育等服务领域,提供更多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了适应产业升级,需要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促进制造资源和数据的整合共享,发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制造。
二是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注册便利化,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注册限制,简化平台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程序。指导督促相关地方评估旅游B&B等领域的政策实施,优化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完善平台企业就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政策。
加强政府部门和平台的数据共享,今年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许可共享系统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3.根据包容审慎要求,创新监管模式,探索适应新格式特征、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平监管方法,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约束,科学合理定义平台主体责任,依法惩处网络欺诈、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
第四,税务总局的观点。
[网民587542]问题:如何理解按时纳税和按时纳税?[2019-03-1510:13]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务司副司长张伟】回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为划分标准。所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还应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起征点的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不超过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开具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政策。[2019-03-1510:13]
第五,各地行动。
总局答疑会结束后,许多自然人对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每月100,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税待遇充满期待,但实际情况是残酷的。许多自然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临时税务登记,基本上都是被告之暂时没有办理手续,无法办理。
税务网www.taxhu.com小编十分了解各地税务机关对此的态度。其主要原因是有开票需求的自然人数众多,如有临时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将核定税种和申报期限,而临时税务登记自然人则需按时申报纳税,即使是零,也需申报。如不能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将通知这些纳税人及时办理,这将给税务机关带来巨大的工作量。
但10月底,我们在深圳税务局官网意外看到以下内容:
在临时身份建立过程中提到:
【申请条件】对于不需要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等主体登记的组织,在申请代理发票等税务业务,或者税务机关根据职权开始检查、法制等税务业务时,对于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等主体登记的组织,税务机关根据职权开始检查、法制等税务业务时,可以使用组织临时登记制作临时税务文件。
【设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二条。
办理材料无。
办理地点1.税务服务大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城市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是(√)否()
2.自助税终端:是()否(√)
三、网上办理。
电子税务局:是()否(√)
移动终端(税务局):是()否(√)
微信(税务局):是()否(√)
【办理机构】税务机关。
办理时间
一、纳税人办理期限。
没有。
2.税务机关完成时限。
立即办结。
联系电话
税务服务大厅的联系电话请看税务地图。
处理流程
由以上流程可以看出,自然人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然后到大厅现场处理,操作十分简单。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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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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