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遇到过交易对象向你要发票的情况,作为自然人,没有专职的财务人员在旁边支招,遇到这样的问题总觉得分外头疼。开什么玩笑?如何驾驶?需要缴纳哪些税款?考虑这个问题真的不容易。今天将自然人代开发票过程中经常提出的十个问题汇总在这里作为参考。 首先, 以普通票为自然人。 1.自然人可在哪些情况下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回答:如有应纳税的增值税,需开发票。 对于自然人来说,申请代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 1.通过税务服务厅,提交以下材料: (1)增值税发票报税表(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经核实后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填写《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表》。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转让或租赁房地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款? 答:自然人代开发票,不得转让或租赁房地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以下税款(不包括免税项目): 1.增值税:征收税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少1%。 2.附加税:城市建设税、市区增值税7%、县(镇)5%、市区县(镇)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上述附加税将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减半。 三、个人所得税:行业与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一般而言,自然人所从事的业务所得,代开发票按开票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个人所得税;对于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动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 值得一提的是,每个月都有一笔财产租赁收入。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自然人申请,一般情况下可以免税吗? A: 1.增值税免征或免征: (1)销售金额不达到每次500元的,不征收增值税(个别地方不超过500元)。 (2)经临时税务登记后,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纳税人销售的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出售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部分生鸡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6)从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请参阅《减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第一个/纳税服务/减税政策代码。 2.免征增值税的,不征收城市建设税、教育费、教育费。 3.税务机关开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免征增值税项目。 5.2020年1月1日起,可享受免增值税的生活服务。哪种服务是生活服务? 回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市和农村居民日常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和住宿、居民日常服务等。详细内容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号)。 六、纳税人代理发票后,出现销售退货、销售折扣、发票错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复:代开该月,可凭代开发票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 在次日及以后,应收回原来的发票,注明无效字样或取得对方的有效证明,然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对冲原发票。 取消已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经红字发票处理后,如已征收税款,需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其次。 对自然人使用专票。 哪些情况下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 1.转让及出租不动产,买方或承租人不属于他人的; 2.个人保险代理、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及旅游代理机构; 3.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和内河货物运输,具备相关运输资质,并经临时税务登记。 八、自然人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现销售退换、销售折扣、发票出错、税务暂停等情形,该如何处理? A: 一、代开该月,凭代开发票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 2.下个月或以后,可按下列方式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购买者取得专用发票申报扣除的,购买者在增值税发票软件中填写并上载《发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如销售员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交付买方且买方没有用来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联和抵扣联,销售人员可提请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 (2)税务机关通过系统检查的信息表发放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对应信息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经红字发票处理后需要退税的,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保险、证券经纪人、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如何申请发票? A: 1.经税务机关委托征税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后,可以代理个人保险代理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证券商、信用卡及旅游业的个人代理人应按上述规定办理。 2.发放增值税发票时,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税凭证等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放。 每月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免税优惠的,不得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国内提供道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自然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A: 1.在国内提供公路货物和内河货物运输,具备相关运输资质的自然人进行临时税务登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营资格和经营汽车、船舶信息后,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运输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包地(包括网络物流平台所在地)的任何地方,在附近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上述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填写《货物运输小规模纳税人异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表》(2); (2)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的(不满4.5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除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查后退货。 (3)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经检验后退还原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时,代开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货运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书》2份,所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资料,必须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资料一致。 (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如有真名,则不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4.增值税征收比例为3%,从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免1%。 5.其他注意事项见《货物运输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55日发布,2018年31日,2019年55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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