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发票自然代开。 一、一、 自然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增值税发票? 答:如果发生增值税应纳税,需要开具发票。 第二,第二。 自然人申请发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提供哪些信息? 答:1.如果通过税务服务大厅办理,提交以下信息: (1)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表(3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实名信息验证后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填写《增值税发票纳税申报表》。 三、三。 自然人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非转让或租赁房地产业务,一般应缴纳哪些税? 回答:自然人代开发票,非转让或租赁房地产业务,一般应缴纳下列税款(不含免税项目): 1.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减少1%。 2.附加税:城市建设税、市增值税7%、县(镇)5%、市、县(镇)1%;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附加税减半。 个人所得税:行业与地区差异很大。一般来说,对于自然人从事经营收入,代理发票按发票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核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动报酬收入、报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申请代理发票的,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理发票的公司代理发票时,不征收上述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扣除义务人按税法规定依法履行预付义务,税务机关全员全额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财产租赁收入,每月一次。 四、四。 自然人可以免税申请普通增值税发票吗? 回答:1.免征增值税: (1)销售额不足每次(日)500元的,不征收增值税(个别地区不足500元)。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出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免征蔬菜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生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6)从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根据疫情另行公布。 其他免税增值税项目见《减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个/纳税服务/减税政策代码目录。 2.免征增值税的,不征收城市建设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 3.对于免税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发行的普通增值税发票税率栏将自动印刷。 五。 从2020年1月1日起提供免征增值税的生活服务,哪些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答: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具体范围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财税〔2016〕36号)。 六。 纳税人发行发票后,生产销售退货和销售折扣、收据错误、应税服务中止等,应如何处理? 回答:代开当月,可凭代开发票向原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下个月和下个月,应收回原回原发票,注明无效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然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红字对冲原发票。 废除代理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红字发票后,如需退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自然人开票。 01。 自然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1。转让租赁房地产,买方或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 2.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管理人员; 3.我国提供道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具有相关运输资格,已进行临时税务登记。 02。 自然人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何处理销售退货和销售折扣、发票错误、应税服务中止等? 回答:1.代开当月,凭代开发票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无效。 二、下月或下月后,可申请发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购买者取得专用发票申报扣除的,购买者在增值税发票软件中填写发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如果销售人员开具的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买方,且买方未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和抵扣,销售人员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发票软件中填写并上传《信息表》。 (2)税务机关通过系统检查的信息表发行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信息表。 废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红字发票后,如需退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03。 保险、证券经纪人、信用卡、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应如何申请收据? 答:1.接受税务机关委托征税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以代理个人保险代理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总结增值税普通收据和增值税专用收据。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业的个人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发行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行个人保险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支付时间、金额、代理税的详细清单。 3.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不得申请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 04。 自然人在国内提供道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应如何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1.国内提供道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具有相关运输资格,进行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将运营资格和运营汽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运输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包地(包括网络物流平台所在地)附近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上述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货运小规模纳税人异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表》(2份); (2)提供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4.5吨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除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调查退货。 (3)提供内河货物运输服务的,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经检验后退回。 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开具单位提供以下信息: (1)《货物运输业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书》2份,申报书上填写的运输工具相关信息必须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信息一致。 (2)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原件检查后返还,经实名信息验证的,不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4.增值税征收率为3%,从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减免1%。 5.其他注意事项见《货运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5日公布,2018年31日、2019年45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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