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普通纳税人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公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发票(不包括财务票据)所列的收费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②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过桥费抵扣进项税额=在一、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③进项税和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运输费用。 2、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售方或供应商开具(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海关取得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单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除外。进口税=购进价格*扣除率。 5.运输服务实名制的航空客运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应为发票所列税额; 旅客列车进项税=面值×(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运运输的进项税额=(1+3%)×3%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买国内客运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暂允许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而是按现行发票开具相关规定执行。 开具食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员工住宿费可以抵减不同用途,但不得抵减其他情况:住宿费用是公司接待的客户,开票方不论纳税人的规模,即使是核证相符也不能抵扣;开票方不分大小,不能抵扣其他情况,否则无法抵扣,开票方不能抵扣。 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所发生的住宿费,是否可以抵扣,取决于住宿费的“用途”,而不是看发生地,因此,企业在自己经营或注册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进行抵扣。 公户取款时,还要注明报销的旅费,如还包括交通费、办公费用也要相应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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