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不仅要选择正确的方法,而且要正确选择法律主体。在此,我们将对独资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和案例进行介绍。 何谓独资? 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对其进行投资。个体独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公司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必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家由个人出资经营、个人所有和管理,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并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特征: 一是经营灵活、税收优惠的特点,越来越受到企业主的欢迎和注册。 二、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一般以XX中心、XX部、XX工作室结尾,不得使用有限的、有限的责任或公司文字。 什么业务适合独资公司? 第一要理解:凡能做到的个体工商户都能做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工商户有哪些其他特殊业务其开展比较合适?不同案件的分析。 个案1 个案1 假定一个管理人员每年三百万(月薪25万)。若为工资性收入,则可透过税务计算器看到,扣除五险一金后,他采用的税率为45%,每月97420元,每年近117万元。 假定主管们在我们的低谷设立了个人工作室,每年发票金额300万元,可核定征收税率10%按生产经营收入五级累进制计算,需缴纳: ①增值税:300=(1+3%)×3%=8.74万。 ②附加税:8.74×0.6%=0.52万元。 ③个人所得税:300=(1+3%)×10%×20%-1.05万=4.78万。 税赋:8.74+0.52+4.78=14.04万。 总税率: 通过计算,我们发现,当高管的工资收入转化为独资企业的收入时,独资企业的综合税率仅为4.6%,远远低于工资税的45%,而总的税负成本几乎减少了100万! 案件2 另外一种比较适合采用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业务,即对头部明星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网红时代,网上的网红直播越来越热闹,每天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获取不同的收入分成。比如:奖励收入,广告分成收入,带货提成收入。大家给明星们的直播平台打了一大笔钱,网红在电商节上赚了几千万,那么这个网红到底能赚多少钱? 我们先看一下网络名人的生态价值链。做为销售平台或直播平台,首先是平台与消费者打交道。从平台开始,我们通过获取奖励的收入或购买平台来获取销售收入,而非网络明星个人,因此这些业务体现在平台的收益上。该平台的收入将会和网络名人所在的工会分成。网络名人联盟是什么?我们不是搞福利的工会,不是工会,而是公家、企业工会。 该协会是经营网络名人的经纪公司,大多数网络名人加入了行会,随后与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签订了协议。网上名人行会和直播平台之间有一个分成协议,比如说五五分成,也就是说你打一百元,然后平台做一百元,分成五十块给网络名人所在的公会。互联网明星所在的公会收到此分成收入后,将根据事先约定的规则和网络名人进行分配。 网路名人通常不是工会雇员,网路名人和工会是商业关系,因此,如果网路名人以个人身份加入工会,她就可以获得报酬。简而言之,网络名人所处的价值链首先是消费者给平台钱,平台给工会,工会对网络名人个人,所以网络名人实际能得到的钱大概是整个平台收入的30%到40%,有些可能更低。但直播平台的流量非常大,著名的网络名人,著名的网络名人,个人收入仍然非常高。 但是如果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务报酬缴纳的,她的税负成本会很高,那该怎么办?因此,要进行税收筹划。 一位头号明星的收入一般都在五百万年以上,设立个体户的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超过五百万成为一般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无法核定征收。这时可以设立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个体工商户模式,也就是网络名人在网络上注册个体工商户作为自己的工作室,然后以工作室的名义与网络名人所在的工会签订服务协议,为网络名人联盟服务。 假定一位网络名人一年能赚一千万,她应该给工会开增值税发票。因为小规模纳税人超出标准,一般纳税人开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网络上,工会也是普通纳税人,所以6%的进项增值税可以被扣除,工会可能愿意承担6%的增值税。网络名人所在的独资企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如果成为一般纳税人,其核定税率要高于个体户,一般在3%左右。所以,对于一家年收入一千万的网络名人独资企业,要缴纳6%的增值税和3%的个人所得税。之前提到过6%的增值税行会愿意承担,事实上1千万的收入,网上名人只需缴纳3%的个人所得税,即个人所得税30万,最终能得到970万的税后收入! 通过第二个案例可以看出,对于个人收入在500万以上、年收入1000万以上的人,更适合在外设立独资企业从事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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