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刚宣布,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税政策,缓税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步入11月,缓税新政落地,纳税人怎么做账?一文了解详情! 1、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2、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 3、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缓税2000亿元左右。 4、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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