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及附加税方面
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件规定:湖北省: 2021年1-3月免征增值税,4-12月 3%1%;除湖北省外: 2021年1-12月 税率3%1%;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额提高至1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兔征增值税。同时,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为增值税的附加税随着也会免。
注意:个体工商户多数情况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这一优惠,但是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 那这些免税政策,就和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 小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果超过以上标准,或者开具了专票,则不能享受以上免税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今年,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优惠!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三)其他税费和残保金
根据财税[2019] 13号的规定,到今年年底,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的税种可以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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