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申报办理。二、办理方式 本次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本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手机尚未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的请先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完成APP安装。 三、查看收入明细 登录手机APP,首页进入“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查询年度,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适用费等4项综合所得收入申报情况。四、办理注意事项 如可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请先在APP“我要查询”中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栏中检查是否已如实完整的填报了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怎么操作?2020年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怎么交税或者退税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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