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 随着疫情形势逐渐好转,各行业逐渐恢复正常。灵活用工将成为后疫情时代就业市场发展的趋势。疾病爆发期间,企业之间建立了相互沟通的平台,为员工提供基本收入,实现员工管理,这对于企业的运作,也有很大的缓冲作用。此后,灵活就业方式具有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据该研究所的报告,预计灵活就业市场在2020年前将达到6480亿,2021年将达到8700亿。快速发展的庞大市场下,中国出现了数百个灵活的就业平台,为有就业需求的企业提供灵活的就业渠道和最佳的财税解决方案。但是在运行过程中,已经走到了法律的边缘,暴力获取利益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而引发了一系列涉税犯罪风险。8000亿蓝海市场诱惑巨大,但税收风险也不可忽视。 灵活就业的起薪平台“财税财税优化解决方案”,真合法吗? 弹力就业平台涉及雇主、平台和从业人员三方,归纳出了市场上热门平台,其常见的商业模式有: 上述“财税优化解决方案”表面上可以为用工企业合法解决发票需求,但用工企业、用工平台的税负成本较高,收益却微薄。但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代开的门槛很高,能取得权限的大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平台难以获得授权,同时税务机关对个人代开发票的政策趋紧,如灵活用工平台这样大规模地为自由职业者办理发票、完税证明等,难以获准。因此,目前为数不多的就业平台以“委托代开”为噱头来吸引客户,后来却以虚假发票牟利,给整个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1、平台的中介化。 这一模式下的“财税优化解决方案”,主要是帮助自由职业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或出具完税证明,还包括平台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提供中介服务给企业收取服务费。 二、三方合作平台。 《财税优化解决方案》模式中,主要是指平台为收取企业全部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平台全额纳税但一般寻求地方财税返还政策支持。 二、四大虚开风险——灵活就业平台应引起高度重视。 尽管恶意虚开平台牟利实属个别,但“灵活用工”平台虚开违法行为一定范围内存在,平台应尽早建立风险隔离机制。从目前灵活就业平台的反馈来看,以下四种现象极易引发虚开风险: (一)用工企业欺诈欺诈平台开立发票。 一些灵活用工平台上存在着这样一种奇怪现象:某用人单位发布的就业岗位数量不少,但大多显示“招工已满”,而用工项目可以提交申请,申请人却得不到雇主的回应。这种现象的背后,实际上是用工企业的单方面舞弊行为,实际应聘人员都是用工企业组织的人员,实际用工项目并没有完成。 ㈡平台员工欺诈平台开发票。 灵活就业平台一般都是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设立总部,或者在税收洼地实施财政返还政策,在各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由各地机构对接本地业务,总部统一开发票。这种模式下总部对地方的审核不到位,容易导致当地员工为获取私利、业绩与当地企业串通,欺骗总部开发票。 (三)表面上的“资金回流”招致虚开风险。 就某些特殊雇佣事项而言,社工在完成规定的工作后,会要求雇主立即付清工资。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也采用个人银行卡进行支付。从而出现了用人单位向个人、平台重复支付的现象。为了遵纪守法,平台只能在付款后向雇主指定的个人银行卡付款。虽然这类打款的法律性质是清偿债务,但这种表面上的“资金回流”极易引发税务机关认定无真实用工,进而认定平台虚开。 (四)平台与企业串通、无真实用工引发虚开风险。 另外,由于缺乏增值税发票,雇主与自由职业者之间的劳务事宜已处理完毕,雇主已向个体自由职业者支付报酬,但由于缺乏增值税发票,又寻求平台提供的“无票合规交易”。有些平台为了赚取服务费,同意帮助用人单位伪造用工记录,包括发布虚假的用工信息,提供虚假账户应聘用工,接受用工单位支付款项再通过私户回流形成资金闭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自由职业者无论出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都要在获得收入时缴纳税款,同时开发票,此时的购销双方便无法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交易模式,这种情况下,购销双方都不能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由于这些平台往往设置在税收洼地,能够获得地方政府的财政返还,平台逐利本质下的套利行为难以消除。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灵工之家、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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